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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抢劫

        ?        “五个人,一个马夫,一个仆人,一家三口,一辆马车,两匹马。”我站在一旁,听着豺狼对他的几个头目说:“据探子说,他们连夜赶路,山鹰,你从你的人里挑十几个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山鹰很快挑好了人,我数了数,包括疣猪有十二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把索萨带上。”豺狼指了指我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山鹰看了我一眼,盯着豺狼,不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豺狼笑了笑:“没得商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山鹰叹了口气,冲我招招手,扭头带人走了,我连忙心中暗骂脸上赔笑的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他妈的摊上他了?!

        我怀疑这是我们俩的共同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家人油水不少,别搞砸了!”豺狼在我们身后喊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明白豺狼怎么会把你这个败家子儿留在身边的,难道他眼瞎了,看不出来你这种人屁用没有吗?!我告诉你,你给我听好了,给我老实点儿!我可不是豺狼,等会儿你要敢跟我乱蹦,我把你的肠子掏出来当腰带…”出了寨门这一路,山鹰一直在挥舞着匕首冲我喋喋不休,跟上辈子是个哑巴似的!但是我多数都没听进去,因为我还在一遍遍的背诵着火球术的咒语,虽然这串咒语我十五岁时已经烂熟于心,可我总觉得还不够,还得接着背,如果一定要加个数量的话,我希望是一万遍…也许我可以不怕山鹰,但是我没法不怕豺狼。

        清晨的雾气还没有完全散去,我们就已经在路边山脚下的草丛里做好了埋伏。山鹰什么都没说,只是盯着路面,也没人问什么,看来他们早已轻车熟路了。我也没去问该怎么抢,没什么可问的,我生下来就比这帮野蛮人聪明。

        来了!透过雾气我隐隐看到了那辆马车,可山鹰那帮人却像冻上了似的一动不动。我开始默念咒语,并在右手聚拢火球,为了在其中凝聚更多魔力,我足足憋了六秒钟。没错,我会第一个动手,然后一举拿下他们,我已经忍不住要享受豺狼赞许的目光和山鹰尴尬的嘴脸了!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里,我爬起来就冲了出去,山鹰还试图拉住我,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,此时我已经站在了路中央,高举火球,指着马车大喊道:“**!抢劫!!”

        不等车夫反应,我立刻将火球扔了出去,虽然我们之间的距离还有五十多米,但是这点儿距离对于我的火球来说根本不算什么,我只要一下轰烂那匹马的头,他们就插翅难飞了!

        打偏了!

        它没有打在马头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它甚至没有打在马车上!

        它打在了路边的峭壁上!!

        车夫还没等我扔出火球的时候已经开始调转马头,这当会儿更是勒紧缰绳,拼命甩着鞭子打马奔逃。山鹰他们连滚带爬的从着了火的草丛中冲出来,试图追上去,但显然已经跟不上马车的速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愣在原地思考两个问题,我怎么会打偏了?草丛怎么会烧着了?直到山鹰一拳打在了我的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摔倒在地,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被山鹰踏住了胸口,刚刚剧烈的奔跑还让他气喘连连。他的头发上散发着焦糊的气味儿,眼睛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:“谁让你动手的?!谁他妈让在草丛里点火球的?!”在燃烧着周围草丛的火光中,他的口水喷到了我脸上,而我…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几乎是被山鹰他们一路拖回了山寨,直到被扔在了迎接我们的豺狼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搞砸了?”看来豺狼已经看出了些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砸的漂亮,豺狼,砸的真他妈漂亮!”山鹰的气儿还没消,看来他上辈子不仅是个哑巴,还是个被气死的哑巴:“一开始很顺利,我们早早就埋伏好了,只等他们靠近。然后这**养的就开始在草丛里点火了!那马车离我们还有七、八十米呢,他就冲出去了,他妈的七、八十米!这还没完,他那火球,就他那把整个草丛都点着了的火球,打偏了!偏了至少三米!你没听错,三米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这样,本来到手的鸭子飞了。”山鹰喘了口气儿接着说:“全都是因为你留着的这个**养的,这个败家子儿!怎么处置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说着,山鹰朝我脸上啐了口唾沫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,而围观的人群却意犹未尽,他们将我和豺狼围在中间,都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都滚一边儿去。”豺狼谈谈的说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…没有人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的声音高了八度:“都给我滚!”

        人们终于开始悻悻然的散去,却免不了一些窃窃私语,不止是对我的,甚至还有对豺狼的,都不是什么好话。我半跪在地上有些纳闷儿,豺狼完全可以挡着众人的面处决了我,好让那些因为豺狼收留我而心存怨念的混蛋们开开心,可他显然不打算这么做,为什么?难道是想先给我来点儿私刑?!

        “还记得咱们之间的协议吗?”豺狼俯下身来对我说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来我没猜错,我完了,仅仅因为一次失败的抢劫。

        突然间很想笑,可我不知道该嘲笑什么,这个荒诞的原因?这些愚蠢的强盗?还是他妈的我自己?!

        很好,我自己上了这条贼船,结果把自己搭了进去,我真是死不足惜!想到这里我终于抬起了头,有些麻木的对豺狼说:“留个全尸行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豺狼叹了口气,在我耳边轻声说道:“下次打准点儿。”说罢,起身回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什、什么意思?”我紧跟进去问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很简单。”豺狼扔给我一只**,这次我总算接住了:“我想给我的山寨留下一个法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我…”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有点儿受宠若惊,我只是…一时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会魔法,只是还玩儿不好,这我明白,所以我想再给你点儿时间。”豺狼凑过来帮我把烟点燃:“可你的时间不多了,**师,下一次,就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。坦白的说,也是我能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也看出来了,他们都讨厌你,为了把你留下,我可以说得罪了所有人。”豺狼拍了拍我的肩膀接着说:“所以,如果你不想死,最好让我觉得你值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投资很快就会收到回报了!”我深吸了一口**,以至于几乎把烟嘴儿嚼进了嘴里,然后转身离去

        第三根已经抽完了,我正准备点上第四根,我还是没怎么缓过劲儿来,很难想象像豺狼这种不开化的土匪会重视一个法师,一个…不怎么着调儿的法师。总之,这是个意外收获,我本来只是想通过这个特殊的身份求得个安身之所,但是照豺狼的态度看,我很可能得到更多。但是…我得先活下来才行,山鹰们欲置我死地而后快,确切的说,在整个山寨里,除了豺狼没人待见我,而他的统治力好像也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牢靠…想着想着,心情又沉重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少爷,你没事吧?!”娜塔莉跑过来急切的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早干嘛去了?!”我没好气儿的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一直在洗衣服,刚刚才听说你有麻烦了。”她解释着,我看着她,袖子挽着,手臂上的泡沫还没来得及擦干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不见你给我洗衣服呢?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你从来没换过衣服呀。”她委屈的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暂时没事儿。”把窝着的这股火儿发出来后,我的语气也缓和下来:“当然只是暂时而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们到底想干什么,为什么总是为难你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你没必要知道,提桶水来。”我挥了挥手,往后山走去,看来以后这几天我没时间干别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天才,阿伦、高桥、同铸会的圣堂们、天谴议会的长老们,也许我跟这帮老东西没什么可比性,可是星辰呢?她甚至还比我小三岁!十八岁的星辰已经受万人敬仰,千人崇拜,可我呢?我还躲在土匪窝里苦练最初级的火球术,为的只是他妈的活下去!如果星辰这样的人只有一个也就算了,可现实永远比你想象的要残酷,跟星辰之泪齐名的还有两个人——云中苍穹和风之优雅。

        时间退回到三年前,那天同铸会的真理大教堂迎来了位神秘的人物,一个穿着黑铁轻甲,身披猩红披风的年轻人。没有人知道他是谁,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,他好像突然间来到了这个世界上,又突然间出现在了荣耀城里。守护者萨菲隆亲自迎接了他,如临大敌,他曾回忆说:“当时菲利克斯的身上有一股浓重到…令人发慌的黑魔法气息!”

        黑暗和光明,这双永远对立的名词,在魔法的世界中也不例外。信仰光明的祭祀和崇拜黑暗的巫师,他们是天生的敌人,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注定势不两立,你死我活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千年前,由冰、火、雷、风、土这五系元素法师们成立的天谴议会已经达到了势力的巅峰,他们不仅建设了当时最大的城市——魔法之都咏叹城,拥有了规模浩大的卫队——畏魔者,连当时的皇室都要看魔导们的脸色行事。而光明和黑暗这两系魔法师却在无休止的争斗和杀伐中两败俱伤,逐渐沦落到了魔法世界的边缘。直到有一天,祭祀们走到了一起,成立了属于自己的组织——同铸会。

        至此,战局峰回路转。各自为战的巫师们遭到了迎头痛击,在短短数年中就几乎被各个击破。在即将被同铸会残杀殆尽的时候,他们也终于团结起来,奋起反击,最后在荣耀城的旧址——宿命高地上,双方展开了决战!

        在决战中,同铸会派出了一支人们从未见过的队伍,一群拥有光明之力的骑士!他们穿着厚重的铠甲,举着塔盾和长矛,仗着圣光护体,顶着巫师们的诅咒冲了过来!单薄的布袍和羸弱的格斗技巧,这些弱点在骑士的重兵器下暴露无遗。只此一役,巫师们就被杀的尸横遍野,片甲不留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“黑白战争”,历史上著名的战役之一,跟之前的“嚎叫谷大捷”和之后的“巨拳荒冢决战”起名。

        大获全胜的同铸会并没有给巫师喘息的机会,他们在全世界范围内搜捕逃亡和藏匿的巫师们,然后逐一绑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。那些遍布世界的十字架和悬挂在上面的焦黑的尸体,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。而这一旷日持久的屠杀持续了整整一千年,直到今天还在继续着!虽然这片大陆已经超过三百年没有出现过巫师和他们的黑暗法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些年来民间一直在谣传着,黑魔法其实也拥有了自己的骑士,那就是能将黑暗之力融入身体的黑武士!这些传言如果是真的,那对于白魔法来说是严重…甚至致命的,因为它将直接导致白魔法对黑魔法的绝对优势化为乌有。虽然教会一直在封锁着消息,并禁止所有人讨论这些问题,却总有些蛛丝马迹验证着这并非危言耸听——经常会有那么一、两个人突然在某个教区出现,他们披着重甲,挥舞着重型兵刃,风卷残风般斩杀着同铸会的信徒。于是教会近年来更是加大了搜捕力度,这也正是萨菲隆如此重视这个年轻人的主要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人们期待的一场光明与黑暗的恶斗并没有出现。年轻人只是同萨菲隆说了些什么,他们就一起走进了荣耀城中心的真理大教堂。几天后,同铸会举行了当年最大的册封仪式,由三大圣堂共同宣布,同铸会又多了一位重要的成员,云中苍穹——菲利克斯!而站在祭坛中央接受册封的正是那个年轻人,他依然穿出那身黑铁轻甲,只是换上了铸就骑士所特有的银色披风。

        云中苍穹,这是同铸会的第一个独立封号,直到去年,星辰成了第二个。两个人的地位看起来对等,但是人们普遍认为跟菲利克斯比年轻的星辰还差得很远。因为人们都知道三年前出现的那个新职业绝对跟菲利克斯有关,那就是祷告者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放弃了光明祭祀以治疗为主,庇护为辅的作战方式。他们不能再治疗,也失去了护盾,却拥有了一大推杀招儿,在加上坚韧的暗影皮肤,他们的杀伤力大幅提升,短短三年内甚至有超过骑士成为教会第一杀器的趋势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很多人在私底下觉得暗影法术像极了当年的黑魔法,但是在同铸会的势力已经遍布整个大陆的今天,你敢在公开场合讨论这件事儿吗?反正我是不敢。

        时间拨回现在。今年有个来自东方的年轻女子经常咏叹城出现,并出席了很多天谴议会的典礼和仪式。人们很快就记住了她,首先,因为她出水芙蓉般的容颜,其次,因为她出神入化的风系法术。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把她跟远走东方的莫罗联系在一起,而她也欣然承认自己正是这位风系长老的弟子,虽然从来没人给她证明过,但是她在风系法术上的造诣足以击碎所有怀疑。巨石壁垒的索内谱尔甚至评价说:“二十出头的她毫无疑问是莫罗最出色的徒弟,而且没有之一!”

        在她面前,狂风变成了温顺的少女,优雅的在她指尖起舞;沙暴变成了谦卑的仆从,恭敬的在她脚下蛰伏;龙卷化作了忠诚的卫士,肃穆的在她身边守护…总之,她的美貌,她的身姿,甚至她超脱于大众的气质和不流于凡俗的服饰,再加上那几乎挑不出任何瑕疵的纵风术,与其说她是人间少有的奇女子,人们倒是更愿意把她跟天上掌管风云的仙子联系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叫她风之优雅,而从她那倾城般的笑容中看得出,她对这个称呼还算满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几乎所有势力都在拉拢她,同铸会、皇室、天谴议会、炽天之翼,就连法师的死敌——月下美人都想碰碰运气。但是她无一例外的拒绝了他们,她总是以她早已身属青龙会而婉言相拒,可当人们问她青龙会是什么组织的时候,她又总是笑而不答。总而言之,今年西方大陆最大的新闻人物不再是星辰之泪,而是这个来自东方的风之优雅——叶青!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她近期在西方活动频繁,但是我相信她的主场还是在东方,因为据分析…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水来了。”娜塔莉拎着水桶步履蹒跚的叫我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吧,该干正事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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