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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儿女情不长

        於家长女於蜀青,是於家第一个上班的人,是一家国营大厂的工人,一进厂,就不负众望,拿下来厂花的称号。

        蜀青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就有男生偷偷给她递纸条,还有男生直接在巷子里堵她,她都没理,骄傲得像一只不落地的凤凰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有一个人却锲而不舍地洋溢在她身边,就是她的同桌高国庆,那是拥有尚方宝剑的近水楼台,蜀青也推不开,但基本上不会给他一点好颜色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也不气馁,每天都开开心心地为蜀青服务,仿佛他生来的使命就是讨好蜀青,侍候蜀青,誓死扞卫蜀青。

        毕业后高国庆也进了一家工厂,不过是街道小厂,跟蜀青的国防大厂完全不是一个级别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连发的劳保手套蜀青都要白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高国庆从来不知道拒绝两个字怎么写,面对蜀青的冷淡,他理所当然地自我催眠,觉得追求女神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,那么容易追到的话,怎么轮得到他?他的信心来自于蜀青对所有男生都不假辞色,而他,至少还得到过蜀青当面的训斥,两个字:“爬开!”

        拥有这样的心思却没有知难而退的还有一个男生,也是同班同学刘思逸,但刘思逸长得不如高国庆,虽然高国庆在蜀青面前屡屡吃瘪,但他仍然鸡贼地在其他追求者面前挖了一条壕沟,贴上了标签,划出了领地,就是於蜀青是我的,你们谁也别想翻墙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高国庆孔武有力,一看就是拳头快过念头的家伙。

        刘思逸选择不跟高国庆硬杠,他学习成绩好过高国庆,毕业之后去了一家国有商业公司,工作清闲,外快丰厚。他一直默默地盯着蜀青,宁愿猥琐地想象,而不愿自杀地进攻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天天跑到於家出卖劳动力,心思不言而喻,蜀青也不管他,或者管过,他不听,也就由得他了,反正又不花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冯世琳不这样看,他觉得这孩子挺好的,老实,能干,但作为女婿还是差点意思,毕竟工作单位太拿不出手了,以后养活一家子都困难。老人都从自己孩子将来会不会吃苦这个出发点考虑问题,而不是感情这个角度。这样也好,两代人考虑问题关键点不在一处,合起来就完整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刘思逸和高国庆,一个在暗,一个在明,一个使尽浑身解数,一个耐心等待时机,但老天爷似乎不喜欢勤能补拙这样的成语,胜利的天平偏向了刘思逸那一边。

        某一天,刘思逸逃到台湾的大伯突然出现在了他们家的门前,两岸恢复三通之后,台湾的亲戚蜂拥而至,但刘思逸家是含金量最高的,因为他大伯是百万富翁,而且还没有继承家业的男丁,整个刘家,数来数去就只有刘思逸一个继承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家大伯找到自己兄弟的第一件大事,就是要把刘思逸带到台湾去培养当富二代。刘思逸的命运在这一瞬间,获得了神秘的改变,一时间,他身边肉眼可见的桃花就漫天飞舞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刘思逸坚持了自己的初心,野百合终于有了自己的春天。他捧着一百朵红玫瑰来到於家门口,西装笔挺,开着一辆最新款式的桑塔纳,还是大伯家的司机开的,他下车后,司机都等在街边,专心地研究一台双卡录音机,正在播放一首粤语歌曲:“聚散也要天注定,不怨天不怨命,但求有山水共作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好高级。

        蜀青被这种连电影上都没看见过的大场面华丽地击中了,她没想到真的有一个白马王子穿着白色三件套西装来接她,还是她的老同学,以前正眼都没看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个家家小门小户寒酸邋遢的年代,没有谁能够经受得住奢侈品的考验,所以蜀青幸福地沦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只有傻眼地晾在一边,这已经不是他够得着的战场了,这是血脉压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於知行还在一百多公里外的劳改农场上班,等他回来,故事已经结尾,变成了人们嘴巴里的传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冯世琳跟於知行躺床上聊起此事,惯常地抽着烟,烟雾在两个人的呼吸间进进出出,如同西游记中正在修炼的精怪。

        冯世琳叹着气:“可惜了高国庆那孩子,白帮我们家干了那么多的家务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於知行不以为然:“小伙子,这点打击都受不起,那还有什么出息?”

        冯世琳再次叹气:“说起来是我们家蜀青对不起他,还是那句老话,来得早不如来得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於问:“蜀青答应了?这就被糖衣炮弹打垮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冯世琳还是叹气,估计她把一辈子的气都叹完了:“那是糖衣炮弹吗?那里氢弹原子弹,蜀青也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她要能拒绝,那还是人吗?”冯世琳又补了一句。

        於知行挺懊恼的,像他这种体制内的人,不太看得起一跑就远远跑到台湾的逃兵。尤其不平衡他们现在趾高气扬地回来作践曾经的胜利者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有什么办法呢?风水轮流转,穷了几十年,早就领悟出了一斤面子抵不上一斤猪头肉这样的残酷真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只有恨恨地骂一句:“狗的,不要犯在我手里!”

        也不知道是在说刘思逸,还是刘思逸的大伯。

        仲青的三个妹妹却不管这些,当女主人公是自己家的姐姐时,她们集体飞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於家老四楚青看问题比较正能量,她问蜀青:“刘思逸,就是那个参加全市高中数学竞赛拿了二等奖的刘思逸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蜀青诧异地说:“我不知道啊,还有这种事?”

        楚青心想:“看来天上的馅饼砸中的永远都是没有思想准备的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五越青对蜀青说:“这刘思逸个子比你还矮,你以后永远不能穿高跟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蜀青不屑一顾地说:“那不可能,我只是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穿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幺妹儿皖青牛头不对马嘴地说:“我还是喜欢国庆哥,他那天一个人就把送家里的一车蜂窝煤全部搬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蜀青怅然:“是啊,光有力气有什么用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件事,卫曦也偷偷在仲青面前发表过自己的观点:“如果是我,会选择高哥,他对蜀青姐多好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抬杠:“刘思逸对我姐更好,他什么好东西都给我姐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卫曦莫名地有一种英雄崇拜,她说:“但高哥更帅啊,每个小姑娘都会幻想有这样一个男朋友,带出去多有面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诧异地看了卫曦一眼,没想到她这么肤浅:“刘哥更有钱啊,你说是长得好有面子,还是腰包里有钱更有面子?”

        卫曦遗憾地说:“但钱不是他的啊,说不定他大伯哪天就不给他了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说:“不会,他大伯要他去台湾继承家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卫曦说:“所以风险就在这里,万一他没有能力继承一个大公司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说:“学啊,谁生下来就会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卫曦说:“话是这么说,但这个世界上不是有句话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事后看,卫曦绝对是有乌鸦嘴潜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先说高国庆,死了心却留着半条命的高国庆,找到仲青喝闷酒,一句话不说,就一直喝一直喝,虽然喝的是啤酒,但那也是钱啊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仲青就抢下了他的瓶子,说:“国庆哥,我知道你不开心,但这感情的事,你就是喝死了摆起,也是白死不是?”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愣愣地说:“死什么?我才不想死,我就想喝酒,这点破事,就要死要活的,我都看不起我自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翘起一根拇指:“嘿,你清醒得嘛,那我担心个屁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又把话兜回来说:“也不是清醒,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举瓶子:“好,拿酒来压,把气压两下就压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又说:“压不没,越压气越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骂他:“你烦不烦啊,你个杠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高国庆眼睛直直地看着仲青,舌头也是直直的:“兄弟,你帮我问问蜀青,她是不是真的爱钱?算了,哪个不爱钱嘛?”

        仲青安慰他,说:“我帮你问,哪天你挣了大钱,就把她再娶回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刘思逸会不会同意,那还用问吗?心思简单的男人,总是会把失败归于一个外部客观原因,仿佛这样,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旁边桌子有个大约也喝高了的男人,突然唱起歌来:“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就像一张破碎的脸,难以开口道再见,就让一切走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听到这个,高国庆眼泪就掉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仲青第一次也有了陪哭的冲动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光顾喝酒,吃剩了很多菜,有锅盔回锅,肝腰合炒,还有凉拌折耳根。很多年以后仲青回忆起来,还觉得可惜。

        仲青一直想不通的是,连回锅肉都剩,这得有多伤心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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