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姐姐,”珍珠笑了笑道,“我天天干的是磨墨递纸的活儿。可又不识字。这样每天守着书,心里都急死了。这才特来求姐姐的。我想,哪怕一天就能认识十个字,等上两年,积少成了多,慢慢也能长些见识呢。就是给爷找书晾书时,也方便些呀。”
“那为什么一定要学这首呢。这首诗,可是卫公子写的?”我问。
朝夕点头道,“是。”又摇头,“不是。”
“到底是还不是?”
朝夕忙解释道:“姐姐听我慢慢说。我听说……宋朝第一大诗人写的。”
我道,“是陆游的诗。”朝夕点头,“对,可却是卫公子手写的。”
我皱了下眉头。
朝夕补充说,“他已写了好几个晚上了,因为觉得自己的字,太丑,写了就都撕碎,丢到纸篓子里。就这一张,掉在桌子后头了。幸而才是完全的。”
珍珠也把眉头皱了,“我想,着若学别的字,纵认得了,也还是一头雾水。倒不如学学卫公子正读的诗。等姐姐教会了,我若能背出来,也许卫公子会高兴呢。”我听见这话,心里一叹。
朝夕察言观色,心里不知想了些什么,已经虚了。她结巴起来,“我想姐姐过两天,就要过门的。所以才来问……这上面写的……卫公子应该不会怪的吧……”
我宽慰了她几句,说,:“这么的话,不如我教你首别的,保管卫公子听了欢喜。”朝夕那时候,真正还是个心无城府的小姑娘。这就把担心放到一边,羞羞笑着,同意了。我边起身抽了两张好纸,又写了篇小词,一字一字教她念了。
是首李清照的《渔家傲》。
天接云涛连晓雾,星河欲转千帆舞;彷佛梦魂归帝所,闻天语,殷勤问我归何处。我报路长嗟日暮,学诗漫有惊人句;九万里风鹏正举,风休住,蓬舟吹取三山去。
朝夕磕磕巴巴,一个字一个字指着,竟从头到尾把读音都记住了。
一个都不曾错。
又读了两遍,还是一个不错。我虽然实际上依旧心乱如麻,心思完全没在这里,可见她如此聪明,还是忍不住说道:“想不到妹妹这么聪明!要是早几年,你就能读书时,如今呀,早是个女才子了。”
朝夕便就一笑,求我再教她念一遍。
又念了几遍,这才惦记起戏场子里的情境,不敢多留了。
揣着这纸,小脸红红地去了。
临走,说,“以后得空,还来找姐姐认字”。
我便勉强笑着,别了朝夕。
合上房门,心里早就炸了一样。见卫公子写得那首诗在桌子前躺着。
于是昏昏然蘸了笔,自己也把这首诗默写了一遍。
又默写了一遍。
也不知道默写了多少遍,这才抖着手,拈了一张,小声念起来:
黄金错刀白玉装,夜穿窗扉出光芒。
丈夫二十功未立,提刀独立顾八荒。
京华结交尽奇士,意气相期共生死。
千年史册耻无名,一片丹心报天子。
尔来从军天汉滨,南山晓雪玉嶙峋。
呜呼!
楚虽三户能亡秦,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!”
我一句一句地翻译给自己听:
“宝刀啊宝刀,黄金白玉的宝刀。你的光芒从窗户里射出来,那可真是振奋人心!我这样堂堂的大丈夫,如今已二十岁了,提着刀在这世界上独自站着。我想在京城结交所有的奇人异士,意气相投,同生共死。千年史册上若留不下我的姓名,这该是一件多么让人羞耻的事情……”
我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卫公子的情景。
那天,卫公子背着王爷的宝刀,骑着大黑马,身影起起落落,周围到处是美丽的金色……
我定定地看着纸上的字迹:呜呼!楚虽三户能亡秦,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!”
突然就又想到那一天,仿佛做梦一样的,在海棠树下看见的那个身影。
许大娘子说过的,那一天,是十年前,永历皇帝和皇后等人被绞死的日子。
我蹭地站了起来!
他已经告诉我了!
一道七月荒野上的霹雳在我心底直直炸裂。
仿佛照亮了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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